Dolly Club 朵莉貓頭鷹|台灣原創設計防水布包、輕量托特包、通勤收納袋首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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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6 年 9 月 26 日 請於註冊會員或使用本網站前詳細閱讀本條款。會員完成註冊或開始使用本服務者,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 第一條 認知與接受條款 一、巧業達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係依據本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條款」)提供 Dolly Club 網站(https://www.dollyclub.com,以下稱「本網站」)之各項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會員完成本網站之會員註冊程序,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全部內容,並接受本服務現有及未來衍生之服務項目及內容。 二、本公司得隨時修改或變更本條款之內容,修改後之條款將公布於本網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於本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如不同意本條款之任何內容或其修改變更,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三、會員如為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應於其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後,始得註冊為會員或使用本服務。未成年人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者,推定其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 四、會員與本公司同意,就本服務所為之一切意思表示,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第二條 個人資料之保護 一、本公司對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及保護,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公司隱私權聲明辦理。會員應詳閱隱私權聲明之內容,並得依隱私權聲明之規定行使其依法所享有之各項權利。 二、會員拒絕提供註冊或交易所需之必要資料者,可能因此無法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第三條 會員之註冊義務 一、會員應依本網站註冊頁面之提示,提供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之資料,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冊。每位會員以註冊一個帳號為限,不得重複註冊。 二、會員應即時維護並更新其個人資料,確保其正確性、即時性及完整性。 三、會員提供之資料如有錯誤、不實、欠缺必要資料或重複註冊等情事者,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該會員之帳號,並拒絕其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第四條 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一、會員完成註冊程序後,應自行妥善保管其帳號及密碼,並負保密之責。凡依規定方式輸入之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相符者,無論是否為會員本人親自輸入,均推定為會員本人之使用,會員應就該帳號所為之一切行為負責。 二、會員之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僅供會員本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共用。會員應於每次使用完畢後登出帳號。 三、會員發現其帳號或密碼遭盜用或有其他安全疑慮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知悉會員帳號確遭他人冒用時,將立即暫停該帳號之使用,包括該帳號所生交易之處理。 四、帳號及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本公司無法辨識是否為會員本人使用之情形,所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五、會員使用 Facebook 帳號登入本服務者,該 Facebook 帳號之密碼係由 Facebook 處理,本公司不會接觸或取得該密碼。每一 Facebook 帳號僅得綁定一個本網站會員帳號,完成綁定後即無法變更。 六、經由 Facebook 帳號登入本服務者,該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使用者於本服務之一切行為,均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並應遵守本條款之各項約定。會員應妥善設定及保管其 Facebook 帳號及密碼,並於使用本服務完畢後,適時登出本網站及 Facebook 帳號。 七、會員洩漏其個人資料、密碼或付款資料,致第三人得以使用者,會員應就該第三人之行為負責。本公司得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以 Facebook 帳號登入本服務之功能。 第五條 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一、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之安全,並避免其隱私權受到侵害,法定代理人應盡下列義務: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使用本服務時,應全程在旁陪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使用本服務前,法定代理人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第六條 使用者之守法義務及承諾 一、會員承諾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如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應遵守其所屬國家或地區之法令。 二、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行為: (一)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二)侵害或毀損本公司或他人之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三)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四)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五)傳輸或散布電腦病毒。 (六)從事未經本公司事前授權之商業行為。 (七)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本公司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八)對本服務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造成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九)其他不符本服務使用目的,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七條 服務內容之變更及電子報發送 一、本公司得視業務需要及實際情形,增減、變更或終止本服務之項目或內容,無須個別通知會員。 二、本公司得依實際執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並以適當方式告知會員。 三、會員同意本公司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至會員所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會員表示拒絕接收行銷訊息者,本公司將停止發送。 第八條 服務之停止及中斷 一、本公司以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方式及技術,維護本網站之正常運作。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暫停、中斷或拒絕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且無事先通知之義務: (一)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二)使用者有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條款之情形時。 (三)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者。 (四)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者。 (五)因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致本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 (六)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須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情形。 二、因前款情形所致會員之直接或間接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或補償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本公司就可預知之軟硬體維護計畫,可能導致系統中斷或暫停者,將盡可能於事前以適當方式於本網站公告。 第九條 交易行為 一、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應依本網站所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為之。 二、會員送出訂單後,系統所自動發出之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已收到訂單,並非承諾接受訂單。本公司於通知會員確認交易成立前,保有接受訂單與否及取消出貨之權利。 三、本網站所標示之商品價格、規格、內容說明或圖片等交易條件有明顯錯誤者,本公司得於會員下單後二個工作天內拒絕或取消該筆訂單,並全額退還會員已支付之款項。 四、會員訂購之商品屬預購商品、商品頁顯示無庫存或須向供應商調貨者,如因商品缺貨或供應商無法供貨,致訂單無法成立時,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為主,並得輔以電話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會員,並全額退還會員已支付之款項。 五、會員於訂購後有任意取消訂單、頻繁退換貨、無正當理由未於期限內取貨、非因商品瑕疵而惡意退貨,或其他造成本公司作業困擾或損害之行為者,本公司得視情節拒絕交易、限制其付款或配送方式,或終止其會員資格。 六、退貨、退款及相關作業,悉依本公司退貨與退款說明辦理。 七、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得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行使權利。本條款如有疑義,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第十條 商品說明 一、本公司商品使用印花布料製作,布料圖案之位置依裁切而異,每件商品之花色分布、圖案位置及構圖均不盡相同,且可能與商品圖片有所差異,此係印花布料商品之特性,非屬商品瑕疵。 二、商品顏色可能因拍攝光線、螢幕設定或顯示裝置之不同而與實品略有差異;商品尺寸係以人工測量,可能有一至二公分之誤差;輕微線頭、極小污點,以及運送所致之輕微壓痕,屬製程、測量或運送上之合理差異,非屬商品瑕疵。 三、會員對商品狀況有疑義者,請於收受商品後拍照並與本公司客服聯絡,本公司將協助確認。 第十一條 責任之限制 一、本服務之各項功能,均依其提供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本公司對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及正確性,不負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二、本公司不保證本網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或所傳送之電子郵件及其內容不含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亦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及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或出錯。因前述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一、本網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及本網站上之一切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品牌名稱、角色圖像、插畫、花布圖案、商品設計、著作、照片、影片、文字、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之編排及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享有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及專有技術等。 二、任何人非經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事前書面同意,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或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違反者,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三、會員使用本服務時,不得為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會員涉及侵權情事者,本公司得暫停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或逕行終止其會員帳號。 四、如發現智慧財產權遭侵害之情事,請將遭侵權之情形及聯絡方式,併附真實陳述及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之聲明,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sales@dollyclub.com。 第十三條 會員對本公司之授權 一、會員於本網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商品評價、留言、文字及照片(以下稱「會員內容」),會員同意本公司得於合理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以提供會員其他資訊或服務、作成統計資料、進行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其他合法之使用。 二、會員內容一經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網站,即視為會員同意本公司得無償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及公開發表該等會員內容,包括於本網站、社群平台及其他行銷宣傳管道使用,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 三、會員應保證其就會員內容享有合法權利,且本公司依前款使用會員內容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如有違反,會員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第十四條 特別授權事項 一、因使用本服務所為之網路交易或活動,須透過宅配、貨運或超商物流業者始能完成商品或贈品之配送或取回者,會員同意並授權本公司得視該次交易或活動之需要,將會員所提供且為配送所必要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及聯絡電話等,提供予物流業者及相關配合廠商,以完成配送或取回。 第十五條 會員資格之暫停及終止 一、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逕行暫停、終止或拒絕提供會員服務及其他一切服務,並得移除或刪除其會員內容: (一)提供錯誤或不實資料進行會員註冊。 (二)未經持卡人許可而使用他人信用卡。 (三)無正當理由未於通知期限內至指定門市取貨,超過本公司所定之比率。 (四)非因商品瑕疵而惡意退貨,或有第九條第五款所定之行為。 (五)其他違反本條款內容、本網站設立宗旨、會員服務精神或誠實信用原則之情事。 二、本公司依前款規定暫停或終止會員服務者,無須得到會員之同意,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不負賠償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六條 通知及送達 一、本公司與會員間關於本服務之通知,得以電子文件為之,並以會員於註冊時所留存之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處所。 二、會員之電子郵件地址如有異動,應立即登入本網站更新,並隨時維護其正確性、即時性及完整性。因會員留存之電子郵件地址錯誤、失效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本公司所發送之通知無法送達者,自發送時起視為已完成送達。 第十七條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一、本條款之解釋及適用,以及與本條款有關或會員與本公司間因交易行為所生之爭議,均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 二、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法律對於管轄法院另有強制規定者,從其規定。 三、本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補充及辦理。 巧業達有限公司|客服信箱 sales@dollyclub.com|客服專線 (02) 2556-8267

會員服務條款

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6 年 9 月 26 日

請於註冊會員或使用本網站前詳細閱讀本條款。會員完成註冊或開始使用本服務者,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

第一條 認知與接受條款

一、巧業達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係依據本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條款」)提供 Dolly Club 網站(https://www.dollyclub.com,以下稱「本網站」)之各項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會員完成本網站之會員註冊程序,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全部內容,並接受本服務現有及未來衍生之服務項目及內容。

二、本公司得隨時修改或變更本條款之內容,修改後之條款將公布於本網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於本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如不同意本條款之任何內容或其修改變更,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三、會員如為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應於其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後,始得註冊為會員或使用本服務。未成年人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者,推定其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

四、會員與本公司同意,就本服務所為之一切意思表示,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第二條 個人資料之保護

一、本公司對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及保護,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公司隱私權聲明辦理。會員應詳閱隱私權聲明之內容,並得依隱私權聲明之規定行使其依法所享有之各項權利。

二、會員拒絕提供註冊或交易所需之必要資料者,可能因此無法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第三條 會員之註冊義務

一、會員應依本網站註冊頁面之提示,提供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之資料,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冊。每位會員以註冊一個帳號為限,不得重複註冊。

二、會員應即時維護並更新其個人資料,確保其正確性、即時性及完整性。

三、會員提供之資料如有錯誤、不實、欠缺必要資料或重複註冊等情事者,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該會員之帳號,並拒絕其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第四條 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一、會員完成註冊程序後,應自行妥善保管其帳號及密碼,並負保密之責。凡依規定方式輸入之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相符者,無論是否為會員本人親自輸入,均推定為會員本人之使用,會員應就該帳號所為之一切行為負責。

二、會員之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僅供會員本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共用。會員應於每次使用完畢後登出帳號。

三、會員發現其帳號或密碼遭盜用或有其他安全疑慮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知悉會員帳號確遭他人冒用時,將立即暫停該帳號之使用,包括該帳號所生交易之處理。

四、帳號及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本公司無法辨識是否為會員本人使用之情形,所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五、會員使用 Facebook 帳號登入本服務者,該 Facebook 帳號之密碼係由 Facebook 處理,本公司不會接觸或取得該密碼。每一 Facebook 帳號僅得綁定一個本網站會員帳號,完成綁定後即無法變更。

六、經由 Facebook 帳號登入本服務者,該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使用者於本服務之一切行為,均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並應遵守本條款之各項約定。會員應妥善設定及保管其 Facebook 帳號及密碼,並於使用本服務完畢後,適時登出本網站及 Facebook 帳號。

七、會員洩漏其個人資料、密碼或付款資料,致第三人得以使用者,會員應就該第三人之行為負責。本公司得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以 Facebook 帳號登入本服務之功能。

第五條 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一、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之安全,並避免其隱私權受到侵害,法定代理人應盡下列義務: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使用本服務時,應全程在旁陪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使用本服務前,法定代理人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第六條 使用者之守法義務及承諾

一、會員承諾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如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應遵守其所屬國家或地區之法令。

二、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行為:

(一)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二)侵害或毀損本公司或他人之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三)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四)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五)傳輸或散布電腦病毒。

(六)從事未經本公司事前授權之商業行為。

(七)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本公司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八)對本服務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造成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九)其他不符本服務使用目的,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七條 服務內容之變更及電子報發送

一、本公司得視業務需要及實際情形,增減、變更或終止本服務之項目或內容,無須個別通知會員。

二、本公司得依實際執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並以適當方式告知會員。

三、會員同意本公司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至會員所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會員表示拒絕接收行銷訊息者,本公司將停止發送。

第八條 服務之停止及中斷

一、本公司以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方式及技術,維護本網站之正常運作。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暫停、中斷或拒絕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且無事先通知之義務:

(一)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二)使用者有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條款之情形時。

(三)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者。

(四)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者。

(五)因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致本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

(六)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須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情形。

二、因前款情形所致會員之直接或間接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或補償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本公司就可預知之軟硬體維護計畫,可能導致系統中斷或暫停者,將盡可能於事前以適當方式於本網站公告。

第九條 交易行為

一、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應依本網站所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為之。

二、會員送出訂單後,系統所自動發出之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已收到訂單,並非承諾接受訂單。本公司於通知會員確認交易成立前,保有接受訂單與否及取消出貨之權利。

三、本網站所標示之商品價格、規格、內容說明或圖片等交易條件有明顯錯誤者,本公司得於會員下單後二個工作天內拒絕或取消該筆訂單,並全額退還會員已支付之款項。

四、會員訂購之商品屬預購商品、商品頁顯示無庫存或須向供應商調貨者,如因商品缺貨或供應商無法供貨,致訂單無法成立時,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為主,並得輔以電話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會員,並全額退還會員已支付之款項。

五、會員於訂購後有任意取消訂單、頻繁退換貨、無正當理由未於期限內取貨、非因商品瑕疵而惡意退貨,或其他造成本公司作業困擾或損害之行為者,本公司得視情節拒絕交易、限制其付款或配送方式,或終止其會員資格。

六、退貨、退款及相關作業,悉依本公司退貨與退款說明辦理。

七、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得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行使權利。本條款如有疑義,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第十條 商品說明

一、本公司商品使用印花布料製作,布料圖案之位置依裁切而異,每件商品之花色分布、圖案位置及構圖均不盡相同,且可能與商品圖片有所差異,此係印花布料商品之特性,非屬商品瑕疵。

二、商品顏色可能因拍攝光線、螢幕設定或顯示裝置之不同而與實品略有差異;商品尺寸係以人工測量,可能有一至二公分之誤差;輕微線頭、極小污點,以及運送所致之輕微壓痕,屬製程、測量或運送上之合理差異,非屬商品瑕疵。

三、會員對商品狀況有疑義者,請於收受商品後拍照並與本公司客服聯絡,本公司將協助確認。

第十一條 責任之限制

一、本服務之各項功能,均依其提供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本公司對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及正確性,不負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二、本公司不保證本網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或所傳送之電子郵件及其內容不含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亦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及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或出錯。因前述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一、本網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及本網站上之一切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品牌名稱、角色圖像、插畫、花布圖案、商品設計、著作、照片、影片、文字、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之編排及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享有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及專有技術等。

二、任何人非經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事前書面同意,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或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違反者,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三、會員使用本服務時,不得為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會員涉及侵權情事者,本公司得暫停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或逕行終止其會員帳號。

四、如發現智慧財產權遭侵害之情事,請將遭侵權之情形及聯絡方式,併附真實陳述及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之聲明,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sales@dollyclub.com。

第十三條 會員對本公司之授權

一、會員於本網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商品評價、留言、文字及照片(以下稱「會員內容」),會員同意本公司得於合理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以提供會員其他資訊或服務、作成統計資料、進行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其他合法之使用。

二、會員內容一經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網站,即視為會員同意本公司得無償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及公開發表該等會員內容,包括於本網站、社群平台及其他行銷宣傳管道使用,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

三、會員應保證其就會員內容享有合法權利,且本公司依前款使用會員內容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如有違反,會員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第十四條 特別授權事項

一、因使用本服務所為之網路交易或活動,須透過宅配、貨運或超商物流業者始能完成商品或贈品之配送或取回者,會員同意並授權本公司得視該次交易或活動之需要,將會員所提供且為配送所必要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及聯絡電話等,提供予物流業者及相關配合廠商,以完成配送或取回。

第十五條 會員資格之暫停及終止

一、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逕行暫停、終止或拒絕提供會員服務及其他一切服務,並得移除或刪除其會員內容:

(一)提供錯誤或不實資料進行會員註冊。

(二)未經持卡人許可而使用他人信用卡。

(三)無正當理由未於通知期限內至指定門市取貨,超過本公司所定之比率。

(四)非因商品瑕疵而惡意退貨,或有第九條第五款所定之行為。

(五)其他違反本條款內容、本網站設立宗旨、會員服務精神或誠實信用原則之情事。

二、本公司依前款規定暫停或終止會員服務者,無須得到會員之同意,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不負賠償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六條 通知及送達

一、本公司與會員間關於本服務之通知,得以電子文件為之,並以會員於註冊時所留存之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處所。

二、會員之電子郵件地址如有異動,應立即登入本網站更新,並隨時維護其正確性、即時性及完整性。因會員留存之電子郵件地址錯誤、失效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本公司所發送之通知無法送達者,自發送時起視為已完成送達。

第十七條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一、本條款之解釋及適用,以及與本條款有關或會員與本公司間因交易行為所生之爭議,均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

二、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法律對於管轄法院另有強制規定者,從其規定。

三、本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補充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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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6 年 9 月 26 日 請於註冊會員或使用本網站前詳細閱讀本條款。會員完成註冊或開始使用本服務者,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 第一條 認知與接受條款 一、巧業達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係依據本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條款」)提供 Dolly Club 網站(https://www.dollyclub.com,以下稱「本網站」)之各項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會員完成本網站之會員註冊程序,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全部內容,並接受本服務現有及未來衍生之服務項目及內容。 二、本公司得隨時修改或變更本條款之內容,修改後之條款將公布於本網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於本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如不同意本條款之任何內容或其修改變更,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三、會員如為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應於其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後,始得註冊為會員或使用本服務。未成年人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者,推定其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 四、會員與本公司同意,就本服務所為之一切意思表示,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第二條 個人資料之保護 一、本公司對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及保護,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公司隱私權聲明辦理。會員應詳閱隱私權聲明之內容,並得依隱私權聲明之規定行使其依法所享有之各項權利。 二、會員拒絕提供註冊或交易所需之必要資料者,可能因此無法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第三條 會員之註冊義務 一、會員應依本網站註冊頁面之提示,提供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之資料,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冊。每位會員以註冊一個帳號為限,不得重複註冊。 二、會員應即時維護並更新其個人資料,確保其正確性、即時性及完整性。 三、會員提供之資料如有錯誤、不實、欠缺必要資料或重複註冊等情事者,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該會員之帳號,並拒絕其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第四條 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一、會員完成註冊程序後,應自行妥善保管其帳號及密碼,並負保密之責。凡依規定方式輸入之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相符者,無論是否為會員本人親自輸入,均推定為會員本人之使用,會員應就該帳號所為之一切行為負責。 二、會員之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僅供會員本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共用。會員應於每次使用完畢後登出帳號。 三、會員發現其帳號或密碼遭盜用或有其他安全疑慮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知悉會員帳號確遭他人冒用時,將立即暫停該帳號之使用,包括該帳號所生交易之處理。 四、帳號及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本公司無法辨識是否為會員本人使用之情形,所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五、會員使用 Facebook 帳號登入本服務者,該 Facebook 帳號之密碼係由 Facebook 處理,本公司不會接觸或取得該密碼。每一 Facebook 帳號僅得綁定一個本網站會員帳號,完成綁定後即無法變更。 六、經由 Facebook 帳號登入本服務者,該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使用者於本服務之一切行為,均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並應遵守本條款之各項約定。會員應妥善設定及保管其 Facebook 帳號及密碼,並於使用本服務完畢後,適時登出本網站及 Facebook 帳號。 七、會員洩漏其個人資料、密碼或付款資料,致第三人得以使用者,會員應就該第三人之行為負責。本公司得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以 Facebook 帳號登入本服務之功能。 第五條 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一、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之安全,並避免其隱私權受到侵害,法定代理人應盡下列義務: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使用本服務時,應全程在旁陪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使用本服務前,法定代理人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第六條 使用者之守法義務及承諾 一、會員承諾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如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應遵守其所屬國家或地區之法令。 二、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行為: (一)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二)侵害或毀損本公司或他人之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三)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四)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五)傳輸或散布電腦病毒。 (六)從事未經本公司事前授權之商業行為。 (七)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本公司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八)對本服務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造成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九)其他不符本服務使用目的,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七條 服務內容之變更及電子報發送 一、本公司得視業務需要及實際情形,增減、變更或終止本服務之項目或內容,無須個別通知會員。 二、本公司得依實際執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並以適當方式告知會員。 三、會員同意本公司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至會員所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會員表示拒絕接收行銷訊息者,本公司將停止發送。 第八條 服務之停止及中斷 一、本公司以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方式及技術,維護本網站之正常運作。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暫停、中斷或拒絕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且無事先通知之義務: (一)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二)使用者有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條款之情形時。 (三)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者。 (四)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者。 (五)因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致本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 (六)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須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情形。 二、因前款情形所致會員之直接或間接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或補償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本公司就可預知之軟硬體維護計畫,可能導致系統中斷或暫停者,將盡可能於事前以適當方式於本網站公告。 第九條 交易行為 一、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應依本網站所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為之。 二、會員送出訂單後,系統所自動發出之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已收到訂單,並非承諾接受訂單。本公司於通知會員確認交易成立前,保有接受訂單與否及取消出貨之權利。 三、本網站所標示之商品價格、規格、內容說明或圖片等交易條件有明顯錯誤者,本公司得於會員下單後二個工作天內拒絕或取消該筆訂單,並全額退還會員已支付之款項。 四、會員訂購之商品屬預購商品、商品頁顯示無庫存或須向供應商調貨者,如因商品缺貨或供應商無法供貨,致訂單無法成立時,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為主,並得輔以電話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會員,並全額退還會員已支付之款項。 五、會員於訂購後有任意取消訂單、頻繁退換貨、無正當理由未於期限內取貨、非因商品瑕疵而惡意退貨,或其他造成本公司作業困擾或損害之行為者,本公司得視情節拒絕交易、限制其付款或配送方式,或終止其會員資格。 六、退貨、退款及相關作業,悉依本公司退貨與退款說明辦理。 七、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得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行使權利。本條款如有疑義,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第十條 商品說明 一、本公司商品使用印花布料製作,布料圖案之位置依裁切而異,每件商品之花色分布、圖案位置及構圖均不盡相同,且可能與商品圖片有所差異,此係印花布料商品之特性,非屬商品瑕疵。 二、商品顏色可能因拍攝光線、螢幕設定或顯示裝置之不同而與實品略有差異;商品尺寸係以人工測量,可能有一至二公分之誤差;輕微線頭、極小污點,以及運送所致之輕微壓痕,屬製程、測量或運送上之合理差異,非屬商品瑕疵。 三、會員對商品狀況有疑義者,請於收受商品後拍照並與本公司客服聯絡,本公司將協助確認。 第十一條 責任之限制 一、本服務之各項功能,均依其提供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本公司對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及正確性,不負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二、本公司不保證本網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或所傳送之電子郵件及其內容不含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亦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及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或出錯。因前述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一、本網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及本網站上之一切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品牌名稱、角色圖像、插畫、花布圖案、商品設計、著作、照片、影片、文字、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之編排及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享有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及專有技術等。 二、任何人非經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事前書面同意,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或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違反者,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三、會員使用本服務時,不得為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會員涉及侵權情事者,本公司得暫停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或逕行終止其會員帳號。 四、如發現智慧財產權遭侵害之情事,請將遭侵權之情形及聯絡方式,併附真實陳述及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之聲明,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sales@dollyclub.com。 第十三條 會員對本公司之授權 一、會員於本網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商品評價、留言、文字及照片(以下稱「會員內容」),會員同意本公司得於合理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以提供會員其他資訊或服務、作成統計資料、進行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其他合法之使用。 二、會員內容一經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網站,即視為會員同意本公司得無償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及公開發表該等會員內容,包括於本網站、社群平台及其他行銷宣傳管道使用,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 三、會員應保證其就會員內容享有合法權利,且本公司依前款使用會員內容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如有違反,會員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第十四條 特別授權事項 一、因使用本服務所為之網路交易或活動,須透過宅配、貨運或超商物流業者始能完成商品或贈品之配送或取回者,會員同意並授權本公司得視該次交易或活動之需要,將會員所提供且為配送所必要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及聯絡電話等,提供予物流業者及相關配合廠商,以完成配送或取回。 第十五條 會員資格之暫停及終止 一、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逕行暫停、終止或拒絕提供會員服務及其他一切服務,並得移除或刪除其會員內容: (一)提供錯誤或不實資料進行會員註冊。 (二)未經持卡人許可而使用他人信用卡。 (三)無正當理由未於通知期限內至指定門市取貨,超過本公司所定之比率。 (四)非因商品瑕疵而惡意退貨,或有第九條第五款所定之行為。 (五)其他違反本條款內容、本網站設立宗旨、會員服務精神或誠實信用原則之情事。 二、本公司依前款規定暫停或終止會員服務者,無須得到會員之同意,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不負賠償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六條 通知及送達 一、本公司與會員間關於本服務之通知,得以電子文件為之,並以會員於註冊時所留存之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處所。 二、會員之電子郵件地址如有異動,應立即登入本網站更新,並隨時維護其正確性、即時性及完整性。因會員留存之電子郵件地址錯誤、失效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本公司所發送之通知無法送達者,自發送時起視為已完成送達。 第十七條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一、本條款之解釋及適用,以及與本條款有關或會員與本公司間因交易行為所生之爭議,均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 二、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法律對於管轄法院另有強制規定者,從其規定。 三、本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補充及辦理。 巧業達有限公司|客服信箱 sales@dollyclub.com|客服專線 (02) 2556-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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